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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想只是講男生只會工作,只想手遊,不會生活、不懂聊天,但自己卻被前男友說只會追劇跟美食,什麼都不懂的人

所以為了更好的下一次,你不能只是個花瓶:

正所謂「認真的女人最美麗」,除了在工作上要有一定的表現,碰到事情要有自己的想法,持續不斷的進修。

打敗愛說閒話跟打壓你的同事,慢慢往主管晉升。姐就算單身,也是可以自己吃的起米其林,拎得起LV的。

這種時候,你看的到跟看的到你的人,都是不一樣的。

 

你稍微了解國際局勢,至少知道中美貿易戰是在防堵2020的中國製造。不只是女生基本知識,球賽、攝影、投資,除了寫程式,你都略懂一二,這樣不管你碰到什麼類型的男生,都能至少聊上幾句。

每個男生都說你很會聊天,但你常常不管怎麼聊,都聊不到那個最內心的自己。

 

每年固定的出國就不用說了,你還會擁有自己的興趣。從女生喜歡的烹飪、做甜點,到中性的路跑、單車、潛水、登山。

你感受到原來自己的生活可以如此多彩多姿,當然你也會在午夜夢迴時偷偷的幻想,也是社團裡的James也會對你有著相同的好感

 

你看了超級多文章,女人迷、柯夢、Cheers到無數的雜誌可能都是你的書籤頁面,如何讓男人初期覺得你性感可愛又迷人;後期覺得你貼心懂事又大方

一個女人如何安身立命,如何自信獨立又不失小女人。

你知道第一次約會要讓男人挑餐廳,可以看出他的喜好及品味

你知道哪裡有好吃的美食,知道要如何搭配餐酒,也知道哪間酒吧適合跟中意的人再去續攤。

你知道男生不喜歡愛吃醋又吵鬧的女人,就算生氣也不可以大吼大叫,要懂得如何「溝通

你細數過往的情史,把所有沒做好的事一一反省。你調整好自己的腳步,就是為了出現在下個轉角的右邊先生會覺得你準備好了。

 

 

都已經做了這麼多,為了怕右邊先生沒看到你,你也積極地增加自己的曝光程度:

每個月一到兩場的聯誼已經不算什麼了,而且你後來會發現,聯誼場上,實在太難有什麼進展了。

因為你會喜歡的男生,實在太少;而你看上的男生,也是整場女生的目標。

就算老天保祐,你們順利配對成功了,出去約會吃飯了,你才發現,喔喔有一些狀況。

後來在X場聯誼後,你才赫然驚覺

那些你喜歡的,是不會來聯誼的!他們不見得花心,但他們快單身的時候,早就有拿著號碼牌在等待的女性們。

 

我沒有用過Tinder,但也聽過無數個好的不好的故事,我無法評論這到底是不是個好管道, (這個問題就跟在夜店有沒有真愛一樣)

 

各式各樣的興趣社團、EMBA,到無數的社交場合。And的生日、Fifi的品酒會、大華的出國餞別,你赴了無數邀約,明明下班累的要死,但只要這局好像會有新哥,好吧!我去一下!

你愈來愈練就十八般武藝,也不斷告訴自己真愛也許下週就會出現。

 

但FB的動態回顧卻不停提醒你,一個個年頭過去了,你以為是去年初的事,其實已經是三年前了。

而且Fb的功能真的很強大,他還可以提醒你,不只是你的前/前/前男友已經結婚有小孩,連那些萬年單身的男人女人也都會放著沒有正面的照片,提醒你「不好意思,I get it!

我們用來擋婚的精神領袖志玲姐姐都棄守單身的小伙伴們了,什麼時候,也會輪到我們呢?

 

 

王瀟在《趁早》手冊裡的一句:「如果你覺得已經做完所有該做的事了,還是這麼沒有得到你想要的結果,那就只有一個字,『熬』。」

 

你可能拜了全台灣甚至海內外的大小廟宇,收集完所有戀愛御守,也拿了無數次捧花。如果努力就能有收獲的話,你絕對願意照SOP執行

 

對感情,大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見解。但當別人隨口的一句:「你就是太挑了」「只是戀愛有必要這麼辛苦嗎?」的時候,箇中的冷暖跟疲累,只有自己才知道。

 

當然我知道,很努力的人大有人在,上面這些對很多人來說,可能根本不值一提。但也許也有那麼一項,是你也心有戚戚焉的。

我只是想說一聲,在追尋的路上,你不孤單。

其實這一路走來,你變得愈來愈好,愈來愈有自信

就算沒有另一個人,我們自己也絕對可以精彩

但我還是希望,會有個可以陪伴,可以讓自己放心大笑的他

他被現在的自己所吸引,卻也深愛你內心不加雕飾過的天真小女孩

 

「只有放棄的那一刻,才是你的希望離開你的那一刻,所以永遠秉持著希望還有夢想,相信自己」

志玲姐姐堅持了很久,我相信她所受的壓力與嘲諷,絕對超乎想像

 

  

還記得看過她墬馬後的演講,六根肋骨斷裂性骨折

她問著醫生:「這是會好的嗎?」如果是,她不再喊一聲痛,不再流淚。

因為她要用全部的力量,去修復自己的身體

這樣的她,為了她想要的愛情撐過來了

相信除了繼續堅持,堅持你現在拼命讓自己變好的一切努力,我們也沒有別的選擇了。

很高興你也沒有妥協,而老天,有天會為你的堅持,帶來你真心想牽手的那個人。祝福我們,祝福志玲姐姐

      

不要小看任何一個對自我追求堅持的女人,他們所展現的毅力和能力將會超出你的想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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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